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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消防通风两用柜式风机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88次 日期:2011-03-11 09:35:12.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消防通风两用柜式风机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于华 盖文书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0615083(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yuhua@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号:408573655608091001
二、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编号:SDSITC-0408112
采购项目名称:消防通风两用柜式风机
采购项目内容:消防通风两用消防通风两用柜式风机6台及其配套设备。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登陆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查阅本项目公告的附件(公告附件仅供参考,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机生产制造企业,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
2.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认证。
3.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3月11日至2011年3月2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供应商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五、踏勘现场:2011年3月17日10:00时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集合,统一安排供应商踏勘本项目工程现场,过时不候。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22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3月22日9:30。
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1年3月22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举行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第三章 项目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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