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海景大酒店供热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
点击:52次 日期:2011-03-02 09:37:09.0 |
青岛开发区海景大酒店供热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海景大酒店供热工程材料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海景大酒店供热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DZYZCK-22 3、项目内容: 第一包:保温管材及管件 第二包:阀门及除污器 第三包:换热机组 第四包:水处理设备 第五包:光电交换/视频监控系统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一包:保温管材及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国家、部门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须具有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DN1000及以上口径的检验报告(包括保温管检测报告、保温管接头、管件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同等热力工程且DN1000及以上口径,且单笔合同大于500万元的成品聚氨酯保温管合同业绩及履约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有效合同原件和履约证明备查)。 5、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生产质量保证的设备和设施: 1〉聚氨酯发泡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的聚氨酯发泡机, 2〉有钢管管件表面处理能力的管件喷丸除锈机设备, 3〉有物理、化学试验的检验、检测能力,有万能拉伸机,热导仪, 4〉保温接口应有至少3台电热熔设备, 5〉保温接口应有现场发泡服务车(包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6、投标人所提报管件若为外购,则还应提供管件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其它相关资料, 投标人若外购相关管件(三通、弯头、变径、固定支架、密封性波纹管等),其管件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⑴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⑵ 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⑷ 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二包:阀门及除污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直接生产制造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须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注册证。 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6、产品须取得以下认证之一: 美国石油协会API-6D认证; 欧共体压力装备PDE指令的CE标志认证; 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安全注册的“AZ”标志认证(注:国家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认证已更改为TS认证,可以由TS认证代替,AZ标志认证在有效期内的同样认可)。 第三包:换热机组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直接生产制造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测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产品质检报告页码齐全,不得缺页。 6、投标人须具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 7、提供机组所配套的阀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水泵制造厂家生产许可证。 8、提供板换的选型计算书(中文版)并注明板片的片数及尺寸。 第四包:水处理设备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度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第五包:光电交换/视频监控系统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光纤网络、视频监控的业绩。 4、要求投标企业提供光电交换机、摄像机、解码器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须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必须携带原件;以上各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3月2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太行山路537号香江花园A座19-A)招标代理部发售。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3月22日9: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太行山路537号香江花园A座19-A 联系人: 崔晓、孙健 电 话:0532-80983215 15965557444 传 真:0532-87711166 邮 箱:qdzhengyang@126.com 开户行:青岛银行正阳路支行 账 号:802210200009082 账 户: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