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岸医疗中心康复科和口腔科所需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9次 日期:2011-02-23 15:16:16.0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岸医疗中心康复科和口腔科所需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岸医疗中心康复科和口腔科所需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QD-1102K-006-GK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岸医疗中心康复科和口腔科所需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中央抽吸系统、净水滤过系统
第二包:根管治疗系统
第三包:种植机
第四包:口腔辅助影像系统
第五包:微波手术治疗仪
第六包:口腔常规设备
第七包:笑气镇静仪
第八包:口腔手术系统
第九包:技工设备(可分包响应)
第9-1包:技工室基本设备
第9-2 包:技工室辅助设备
第9-3 包:技工室配套设备
第十包:消毒室电动升降传递窗
第十一包:康复基础设备
第十二包:理疗设备
第十三包:牵引设备
第十四包:吞咽障碍理疗仪(带表面肌电)
第十五包:重复经颅磁刺激器(rTMS)
第十六包:平衡测试及训练系统、智能运动训练系统、表面肌电分析系统
第十七包:肌电生物反馈治疗仪
第十八包:脑电仿生治疗仪
第十九包:悬吊治疗训练系统
第二十包:认知功能评估与治疗系统、失语症评估与治疗系统、四肢联动康复训练器型
第二十一包 矫形器制作设备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的固定且长期授权证明;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原则上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3)投标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上述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6)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1.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单独袋装密封。
2.投标文件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制作,单独密封(一正七副)。唱价信封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制作,一式两份,单独密封。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3月15日上午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11号甲海情大酒店B座2楼陶然厅。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年3月8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4-706室
电话:0532-80910318 86121177
传真:0532-80910318
邮箱:hbqd2006@163.com
联系人:李园园 王丹丹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