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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项目门禁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点击:99次 日期:2011-02-23 15:15:35.0

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项目门禁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项目门禁系统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询价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BX10093-47969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项目门禁系统
三、采购项目内容: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项目门禁系统施工工程设备供应及相关服务。
四、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5、非青岛企业参与投标,须在青岛设有办事处或服务机构,并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
6、所投报门禁系统产品必须具有门禁系统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注:(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合格投标人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有特别说明无需原件的,以说明为准),将所有原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询价小组成员评审使用。其复印件要在报价文件里面体现。
五、付款方式: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六、保修标准:按行业(厂家)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
七、评标办法:本次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各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除外),且为含税全包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若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的情况下,询价小组成员将综合评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因素,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保证金:供应商须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到帐为准),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投标人需交纳不低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结果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并交纳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转帐支票形式交纳。
九、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计计费方式。
   十、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1年2月24日起至2011年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领取(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告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时须报名登记备案,否则其报价不予接受。
   十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1年2月28日 13:30-14:00。
   十二、报价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供应商应将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包装袋里,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均无效),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十三、询价开始时间:2011年2月28日下午14:0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四、询价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四号会议室。
十五、供应商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
十六、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金坛路32号康嘉景园2号楼1402室
联系人:杜魁  张九国 
联系电话:0532-88987382       传真:0532-88987382
E-mail:boxinzb@163.com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帐户: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 810200016535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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