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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金沙湖景区管理用房工程项目

点击:462次 日期:2016-07-05 09:48:56.0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洋县金沙湖景区管理用房工程项目,已由洋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洋县金沙湖风景区开发建设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为申请中省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洋县磨子桥镇,建筑面积约1428.93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2.1资格预审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介绍信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2.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16 7  5 日到2016 7 11 日止,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购买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15691616236。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西北信息报、陕西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洋县金沙湖风景区开发建设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六 月 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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