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国道沿线生态屏障防护林建设工程 |
点击:81次 日期:2014-05-04 09:00:00.0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 徐州市贾汪区林业局 (招标人全称)建设的 310国道沿线生态屏障防护林建设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按规定办理发包初步方案备案,现进入招标阶段。本工程采用BT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西起104国道,东至茱萸路
(2)工程规模: 造价约800万元,全长22.5公里,面积1612亩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5月
(5)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招标人进行回购,回购期3年。建设期不计利息。
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四、工程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壹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3)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受贿证明。
(4)、投标申请人自2009年4月22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5年内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5)投标申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
(6)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 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楼),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拾陆万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彭城农商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3050201201000038795
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01718836052503058
或开户行:工商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1106021219210060905
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九楼)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7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7日,请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八、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4月3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4年5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6分
c投标项目负责人奖项 2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1、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府佐路东侧
联系人:李曼卿 电话:1381530461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大汉富邦208室
联系人:蒋守伦 电话:1390522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