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河等水源地水质监测招标项目 |
点击:108次 日期:2011-02-15 23:00:26.0 |
青岛市大沽河等水源地水质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 20110211-001
1. 山东通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水利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设备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次性报价)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报价并参加投标:
合格投标人可从山东通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大沽河等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A)货物名称:大沽河等水源地水质监测招标项目
(B)货物的技术要求及说明:参见招标文件第7篇“技术规格与要求”。
(C)货物的制造,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在青岛市设有长期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所有权原件);
3. 合同支付方式、交货期、交货地:参见招标文件第4篇“合同条款”和第6篇“货物需求一览表”。
4. 招标文件于 2011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00到下午16:30(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招标文件,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并于开标前递交到下述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 1号开标室。
I.开标时应提交投标报价总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
II. 开标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或金额不足,由此造成废标或其它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6.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
定的差额定率计算中标服务费。
7.兹定于2011年3月8日14:0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接受投标文
件及开标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1号开标室。
8.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9. 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属山东通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30号甲
邮编:266041
电话:15063998607
传真:13869876562转分机666667
联系人:王宁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正阳路支行
户名:山东通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帐号:80221020011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