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贾汪区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业经上级批准并开始启动实施,建设资金为国家、省、市财政投资,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下的合格支付。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徐州市贾汪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徐州市贾汪区财政局的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塔山镇 (2)招标内容:桥、涵、闸、站、渠、路、输水管道等,造价约700万元。 其中一标:新建桥1座,泵站3座,农电线路0.95公里,涵洞86座,防渗渠11.53千米,渡槽5座,放水口550座,闸3座,水泥路4.31公里等 二标:新建桥5座,泵站4座,涵洞71座,防渗渠8.17千米,渡槽5座,放水口1150座,水泥路6.19公里等 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对其中2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在2014年度内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在徐州市范围内(含县区)最多只能承担2个标段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贾汪区内只能承担一个标段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资产被冻结或破产状态; (2)企业无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现象; (3)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本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现场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过去三年(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每年完成施工总额最低为1200万元; (7)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2011年1月1日以后至少有两年(不同年度、非同一工程)从事过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桥、涵、闸、站、渠、输水管道等的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8)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前提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120万元;(该证明出具日期须为2014年4月18日以后) (9)必须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0)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无失实和弄虚作假现象;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2)投标单位必须到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该证明出具日期须为2014年4月18日以后)。 四、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截止日期2014年4月24日17时)。 五、 资格预审:请申请人于2014年4月25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贰套(一正一副,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且除封面外每一页均需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5)所报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过去三年每年完成施工总额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8)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在2011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项目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9)投标单位银行存款或信贷额度证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10)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1)贾汪区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3)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以上(2)~(12)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本工程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资格预审。 (2)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10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单一因素评分评标法。 八、招标文件获取:2014年4月29日~5月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交易中心出售。凭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田商务广场南区A栋401室 联系人:李欣然 电话:80200100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4 日。 2014年4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