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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公安局、民政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点击:62次 日期:2011-01-10 09:33:28.0

 

胶南市公安局、民政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胶南市公安局、民政局的委托,对以下标的及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邀请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能力提供标的所涉及服务的法人参与投标。
1. 采购项目:胶南市公安局、民政局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JN2011CK1002
   采购内容:胶南市公安局、民政局设备采购
   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件,分别是:
   第一包:胶南市公安局350兆车载台采购;
   第二包:胶南市民政局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采购。
   供应商可同时投报多个包件。
   详细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请详见: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nxzxk.gov.cn
5. 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1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费15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则采用到付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费用,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报名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胶南市阳光大厦四楼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胶南市北京路10号)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从交易中心网站“公告公示”栏“采购招标投标人用表”中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保证金: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于2011年1月27日16:00前通过投标人本单位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支票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3000元交至交易中心账户(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个人名义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明确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以便核对查实)。交纳后,持银行凭证到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此收据参加开标。逾期未按要求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此条款请各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
开户行:青岛银行胶南市支行
户名: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802570200149451
8.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1 年1月31日14:00,在胶南市阳光大厦5楼(胶南市北京路10号)举行开标仪式。请投标人在 2011年1月31日13:30-14:00,到胶南市阳光大厦5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需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1月24日11:00时前与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并将电子版word文档发至邮箱:85166707@163.com)。报名供应商应于2011年1日14:00时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答疑平台”查看本项目的答疑文件(若有),请将答疑文件下载打印并盖上本单位公章,在2011年1月25日16:00时前传真至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逾期未传真的,视为已知悉、接受答疑文件。25
10.本公告发布于:
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www.sunp.gov.cn
胶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onan.gov.cn/gov_lanmu/zfcg/
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nxzxk.gov.cn
11、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4楼
邮政编码:266400
联系人:薛荣涛 电话: 0532—85165207 传真: 0532—85166707

12、胶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532-8516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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