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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洞庭湖湿地(安乡县)农业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

点击:63次 日期:2014-04-21 00:00:00.0
招标编号:CDZDJ 2014-101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洞庭湖湿地(安乡县)农业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 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 【2014】58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安乡县农业环境监测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洞庭湖湿地(安乡县)农业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丰乡复兴村、出口洲村。

2.3  规    模:总投资约324万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田间工程 、土地平整、排水工程、池塘清淤等。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法人单位。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或市政专业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5月9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乡支行

账  号:43001550068052503267                  

   联 系 人:聂其红

   联系电话:0736—4302017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须知: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和拟任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前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前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5﹚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岗证原件、及报名前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7﹚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以上资料﹙1﹚项除外其余须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一套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请从2014年4月21日~2014年4月2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止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乐大酒店五楼508室)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5月12日 15时 00分,地点为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乐大酒店七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14 年5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公示。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4326100.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 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报名及开标时投标单位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

    11.2 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

11.3 中标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建该项目,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履约保证金将收缴县财政。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乡县农业环境监测站

地  址:安乡县深柳镇长岭洲社区

联系人:朱方明

电  话:1331736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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