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第一批实施项目 |
点击:74次 日期:2014-04-21 00:00:00.0 |
安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第一批实施项目(常发改农[2014]15号)已由常发改招【2014】122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乡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安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第一批实施项目;
1.2项目建设地点:安乡县安裕乡、安障乡、安昌乡、焦圻镇、安德乡、官当镇;
1.3标段划分及投资总规模:
第1标为安乡县安裕乡长兴水厂等6处续建工程土建部分,投资约740万元;
第2标段为安乡县官当镇团结水厂新建工程土建部分,投资约476万元;
第3标段为安乡县安裕乡长兴水厂等6处续建工程管材及配套管件采购,投资约300万元;
第4标段为安乡县官当镇团结水厂新建工程管材及配套管件采购,投资约158万元。
1.4评标办法:
第1、2标:按照湘水办[2012]29号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第3、4标:综合评估法。
1.5工期要求:本合同工程2014年5月开工,2014年12月31日前完工。
1.6质量要求:合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第1、2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公布的湘水建管[2013]6号文《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 29号》文有关建造师规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5)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安全员上岗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6)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7)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未完成承建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一经查出,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两个标段不能同时委托同一项目负责人;拟任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在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2.2 第3、4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入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且具有给水管材及配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证批件。
(3)近3年内在水利行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销售业绩,单个合同价款在3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报名和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5)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
2.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3.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3.2.1第1、2标段报名携带资料: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人或被授权人(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及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以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