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
点击:89次 日期:2014-04-21 00:00:00.0 |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南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设计投标。
1、招标编号:GLTC—2014HN144
2、项目概况:
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基地主要用于满足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需要,是一座“环球梦工厂”式的开放性电视制作基地和公共艺术中心,集6个演播厅、1个媒体与艺术展示中心、信号传输播出机房、大型数据存储交换中心、相关综合配套设施等于一体,定位于文化艺术项目,具有强烈的电视文化娱乐特征。
3、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
批准单位及文号:湘发改社会【2013】426号、1207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投资估算:总投资约60000万元
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确定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80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设计范围:本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已进行公开招标,并由德国HPP国际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标。本次设计招标中标人将负责除概念性方案设计以外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招标人将提供HPP设计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多媒体文件电子版给投标人,投标人需对概念性方案设计中的主楼、中轴上的玻璃走廊、外墙装饰的结构等关键节点,提出结构设计初步设想与建议。如有必要,招标人有可能对局部设计委托第三方,投标人需响应并积极配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为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并同时具备正高职称;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师,并同时具备正高职称。
4.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近五年内必须有类似项目(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m2)的设计经验(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注册证书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6.1请投标人派代表从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4日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省外投标人须先到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办理验证手续(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复印件),地址长沙市洞井街道和平社区,电话:0731-84423616。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电汇、汇票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3递交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6965 8151 5310 001
7.4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