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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项目监仓消费系统升级工程(硬件设备采购)公告

点击:76次 日期:2011-01-06 09:39:22.0

 

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项目监仓消费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博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项目监仓消费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BX11005-48150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项目监仓消费系统硬件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青岛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弱电项目监仓消费系统硬件设备采购施工工程设备供应及相关服务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2、非青岛企业参与投标,须在青岛设有办事处或服务机构,并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
3、所投报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网址:http://www.sunp.gov.cn)。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1 1  7 日起至2011 1 17 日,每天9:30至11:00,14:30至16:00在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六、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回。(注:1、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 1 月 17 日17: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招标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公司联系);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2011年 1月 21日 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到帐为准),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1年 1月 28 日14:0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2 楼 1 号开标室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金坛路32号康嘉景园2号楼1402室
联系人:张庆伟 张九国
联系电话:0532-88987382       传真:0532-88987382
E-mail:boxinzb@163.com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帐户: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 810200016535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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