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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烟气在线监测装置项目延期开标公告

点击:92次 日期:2011-01-06 09:34:48.0

 

青岛开发区烟气在线监测装置项目延期开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热电筹建办公室的委托,就其烟气在线监测装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延期开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热电筹建办公室
联系人:孙兆磊
联系电话:13573287880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孙睿 王峰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0615083(自动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sunrui@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招标项目编号:SDSITC-0409510
招标项目内容:简要内容如下
烟气连续检测系统一套,包括:烟气在线监测仪、烟气测定仪、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防雷器、机柜、压缩机、净化吹扫装置、辅材、分析小屋、空调、到操作平台钢制爬梯等
本项目作为一个包进行采购,投标人须就包中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登陆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查阅本项目公告的附件(公告附件仅供参考,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的独立法人单位,且须为烟气在线监测仪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颗粒物连续监测仪、SO2连续监测仪、NOX连续监测仪的制造计量许可证或者型式批准书;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烟气连续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检测报告(各项检测结果必须合格,并必须包括颗粒物、SO2、NOX和流速等项目)。投标人所投标设备必须与检测报告中所列设备的名称、品牌、型号相符合;
5.投标人须在山东地区有75t/h及以上锅炉应用本设备且不低于10台套连续运行两年的良好业绩,投标时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相关业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业绩原件;
6.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截止至2011年1月10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1月11日13:15-14:0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11日14:00
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1月11日14:0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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