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装备公告 |
点击:75次 日期:2010-12-20 11:17:16.0 |
第二体育场体育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ZJC101215 1.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体育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第二体育场体育装备采购项目,以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二次报价)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前来参加采购谈判。 2. 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报价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第二体育场体育装备 合格的报价人指的是: 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注册资金800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⑵ 主要设备生产厂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⑶ 若为代理商参与报价,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独家授权或独家代理证书; 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要求及报价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有效的资质、资料原件,单独装袋提交并附目录,供谈判小组评审使用,其复印件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3. 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到现场,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款至95%;其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12个月后支付; ⑵ 供货时间: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 ⑶ 供货地点:青岛第二体育场。 4. 采购文件于 购买采购文件地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18号政法公寓1号楼101室 邮编:266000 电话:0532-85988312 传真:0532-85988310 联系人:徐瑾晖 5. 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 6.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以现金或到帐为准)。 注:I.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圆整; II. 报价人若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 兹定于 8.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报价人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9. 标代理机构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差额定率计算收取中标服务费。 10.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价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属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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