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交通设施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
点击:103次 日期:2010-12-20 10:05:30.0 |
青岛市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交通设施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青岛市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交通设施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BX10097-47496
2、项目名称:青岛市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交通设施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一包:交通标志及交通标线;
第二包: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
第三包:交通设施管道及配电;
第四包:交通设施视频监控系统。
4、对投标人的要求:
第一包:交通标志及交通标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须提供200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为止的交通设施工程项目业绩,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加盖本项目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章)。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报名、开标均须提供。
第二包: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须提供200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为止的交通设施工程项目业绩,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加盖本项目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章)。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报名、开标均须提供。
第三包:交通设施管道及配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四包:交通设施视频监控系统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需提供资质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就该项目提供24小时运营维护维修服务;在青岛地区具有注册的机构,承担本地化售后服务。
注:以上四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节假日除外)。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月12日下午13:20-14:00 。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月12日下午14:0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2号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10、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0年12月29日下午17: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公司联系)。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金坛路32号康嘉景园2号楼1402室
联系人:张庆伟 张九国 吴吉峰
联系电话:0532-88987382 传真:0532-88987382
E-mail:boxinzb@163.com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帐户: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 810200016535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