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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石镇漕东村北大桥新建和余境村余境大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168次 日期:2014-04-17 00:00:00.0

项目编号:  YXSJ201404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镇漕东村北大桥新建和余境村余境大桥改造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兴市农村危桥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万石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万石镇漕东村北大桥梁宽:净6米,毛7.1米,造价约76万元,余境村余境大桥桥梁宽:净5米,毛6.1米,造价约36万元;

2.1建设地点:万石镇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112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 5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82日;

2.6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老桥改造、新桥建设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b.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3.4.9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10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详见宜建(2010128号文件)。

3.4.11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在开标时收取。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 5 8 9  00  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15号)开标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4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7)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2014 1 月至 20143月的社保缴费清单(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授权委托书(10)投标保证金票据。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参照市政府宜发[2009]47号文,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第一个365天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0%,在第二个365天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留5%的质量保证金在之后两年内付清。

7.其它:

7.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7.2在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7.3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7.4投标项目经理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有在建工程的,不论事实上是否完工,资审时均按有在建工程处理。(本工程为危桥改造工程,对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不作要求)

7.5评标时经官方网络查询投标项目经理有中标项目在计划工期内,但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原件资料中无竣工证明的,资审时按在建工程处理。

7.6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7.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7.8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8.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招投标网 上发布,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万石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 

    编:                                     编:  214200                     

联 系 人:                                 联系 人:   殷燕                 

    话:                                     话:   68660879              

    真:                                    真:   686608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宜兴支行            

    号:                                   号: 394000690018170041424       

  2014    17

附件: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
在以下二种方法中,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7%、98%、99%。
方法二: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工程预算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100-K2) /100×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40%、45%、50%;
K1 的取值范围为97%、98%、99%;
K2 =  10  
Q1、K1 值均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抽签确定评标办法及相关参数规定如下:
商务标评审抽取抽签人只抽取一次,投标人按签到顺序抽取数值,第一抽签人(抽到最大的数值的投标人代表)抽取评标办法,第二抽签人(抽到最小的数值的投标人代表)抽取相关评标办法的相关参数。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评标价;如发现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的,也视为细微偏差,评标价按投标报价书修正)。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值的计算结果也统一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偏离值相同时以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前,评标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定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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