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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室所需物品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94次 日期:2010-12-06 14:22:30.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室所需物品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室所需物品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3306室(266033

联 系 人:孙睿  王峰

联系电话:0532-85668628  85668627

单位传真:0532-80615083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sunrui@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二、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编号:SDSITC-0400512

采购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室所需物品

采购项目内容:卫生室所需物品一宗,包括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刮痧板、简易呼吸器、身高体重计、清创缝合包、出诊箱、治疗盘、有盖方盘、氧气包、开口器、压舌板、止血带、中药臼、针灸针、三棱针、电针仪、TDP神灯、观察床、诊察床、无菌柜、健康档案柜、中西药品柜、中药饮片柜(药斗)、诊断桌、椅子、健康宣传版、担架、处置台、有盖污物桶、输液架、地站灯、手电筒、应急照明设施、拔火罐

本项目作一个包进行采购,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登陆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查阅本项目公告的附件(公告附件仅供参考,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报价产品中是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必须全面)及其附表(如有附表必须提供)。

3.报价产品中电针仪、TDP神灯、中药饮片柜、无菌柜、中西药品柜若供应商提供以上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不是供应商所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的合法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提供该货物、技术和服务的授权书原件;同时,出具本次授权书原件的代理商应提供具有合法资格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在青岛市辖区内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及售后服务机构。

5.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012420101214,每天9:0011:3014:0017: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3306

3.售价:200/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1215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5日9:30。

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0年12月15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八、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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