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兆TETRA数字集群系统移动基站建设及运维工程车项目 |
点击:89次 日期:2010-12-06 13:44:51.0 |
青岛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公安局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350兆TETRA数字集群系统基站建设及运维工程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Y-GA-10049
二、项目名称:350兆TETRA数字集群系统移动基站建设及运维工程车项目
三、招标内容:
第一包:350兆TETRA数字集群系统移动基站建设;
第二包:350兆TETRA数字集群系统基站运维工程车采购。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第一包:350兆TETRA数字集群系统移动基站建设;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人民币45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转发器链路天线生产厂商或特种车辆改装厂商;天线生产厂商须提供特种车辆改装厂商授权原件,特种车辆改装厂商须提供天线生产厂商授权原件;
3、转发器链路天线生产厂商必须通过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的产品鉴定,提供鉴定报告原件;或天线生产厂商投标采用的本厂天线产品在公安系统的成功运行案例必须超过6个,并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原章)。
4、特种车辆改装厂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特种车辆改装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其在公安系统的成功改装案例必须超过10个,并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原章)。
5、投标人须在青岛市内设有分公司或常驻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人员;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第二包:350兆TETRA数字集群系统基站运维工程车采购。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采用的系统技术设备的成功运行案例必须超过5个,并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原章)。
3、投标人须在青岛市内设有分公司或常驻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人员;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网址:http://www.sunp.gov.cn)。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和地点:
七、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
八、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3日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2号开标室。
公司地址: 青岛市宁夏路288号(软件园)G1号楼2102室
邮政编码: 266071
联系电话: (0532) 85899955 85897300
传 真: (0532) 85899955
E-mail: qd_jyzb@126.com
联 系 人: 朱葆山 王浩楠 年成
开 户 名: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青岛宁夏路第一支行
银行帐号: 372005522018010026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