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公告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维修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QCZ2010-0102284
二、 项目名称: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
三、 招标内容:
青岛市市级机关(包括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保险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服务期限1年,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四、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厂家特约维修站资格或青岛市汽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资质;
3、 经营场所位于青岛市市南、市北、崂山、四方、李沧行政区内;
4、 举升机5台(含)以上;
5、 要求生产经营厂房建筑面积在500平米(含)以上。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自 2010 年11月30日至 2010 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登记备案并申请领取招标文件。
六、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 厂家特约维修站的证明资料,二类以上(含二类)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 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七、 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12月22日8:30 至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9:30(北京时间)。逾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2日9:30(北京时间)。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 送答疑文件时间:
定于2010年12月15日10:00-11:00(北京时间)投标人将澄清文件送达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青岛市韶关路54号乙)二楼杨先生、黄女士收,同时将上述澄清文件内容电子版发至下列邮箱:yiminshi@163.com。
十、 取答疑文件时间:
定于2010年12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在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一部收取答疑,过期者不予安排。
十一、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委托人: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人: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韶关路54号乙
邮政编码:266071
电 话:0532- 83889650 83889705
传 真:0532- 83883775
联系人: 张征 黄晓婷 杨希乾 张弘毅
青岛市市级机关(包括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保险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服务期限1年,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