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检察院智能化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
点击:96次 日期:2013-11-23 23:43:20.0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智能化系统设备及安装集成等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DSITC-03131911
2、招标项目名称:崂山区检察院智能化系统
3、招标项目内容:
智能化系统设备及安装集成等相关服务(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认可并遵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和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一级资质;
5)非山东地区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在山东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须具有稳定、优质的售后服务保证,并能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开标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邮购需自行负担邮购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3年11月24日起至201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在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崂山分公司发售。
7、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非山东地区的还需提供山东地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和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证书复印件;
③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4日上午8:30-9:30时。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4日上午9:3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
11、投标人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
12、招标人: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崂山区秦岭路10号
联系电话:83011757
1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
崂山分公司地址:青岛市海尔路南端凯旋商务中心419
联系电话:0532-88896205、0532-85780827
联系人:李朝气 臧忠磊
传真:0532-85786283
E-mail:lzq1292004@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苗岭路分理处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崂山分公司
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38091201040000030
备注:上述账户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交纳中标服务费请电汇至招标公司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崂山分公司
账号:2312 1348 4946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