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内、外科住院大楼暖通工程 |
点击:61次 日期:2014-04-16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外科住院大楼暖通工程 已由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招〖2014〗55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DJZ (2014)2-001
2.2 项目名称: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内、外科住院大楼暖通工程
2.3 建设规模:外科大楼地上1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7221㎡(含内外科连廊);内科大楼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12720㎡。投资额约1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内、外科住院大楼暖通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及《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格式》。
2.8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3.4 投标人拟投冷水机组应取得CRAA认证或AHRI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制冷量范围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供货范围内所有冷水机组制冷量要求);蒸发器、冷凝器制造企业应具有省级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5 制造商须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认证范围内的空调末端产品风量范围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供货范围内所有空调末端设备风量要求,认证范围内的冷水机组产品制冷量范围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供货范围内所有冷水机组设备制冷量要求)。
3.6投标人所投产品主机及未端系统须为同一品牌。
3.7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5月5日 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3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4月16日~2014年4月22日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止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dggzy.net,下同)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6-7717677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常德市人民路8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8号
联系人:胡可丰 熊玲华
电 话:0736-7726736
传 真:0736-772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