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华蓥乡凉桥村等3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监理招标招标 |
点击:94次 日期:2014-04-15 00:00:00.0 |
邻水县华蓥乡凉桥村等3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邻水县华蓥乡凉桥村等3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监理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邻发改〔2014〕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邻发改〔2014〕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邻水县华蓥乡凉桥村、石门坎村、镰刀湾村,坛同镇五洞桥村、新拱桥村、枷档湾村,甘坝乡斜岩村、苏家村、龙须村。
2.2监理服务期:2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建设规模:2012年度共申报立项的3个工矿复垦实施项目分别于2013年11月和2014年2月获省厅批复实施,复垦利用总规模189公顷。3个项目共涉及甘坝乡、华蓥乡、坛同镇三个乡(镇)12个村18个组。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所有内容的监理服务(含监理抽检及试验检测等),即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缺陷期等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为 1 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符合《四川省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复垦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13〕10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质量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2011-2013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总监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类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2011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施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4月16日00:00时至 2014年4月22日 23:59时,登录广安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ga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 料。未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 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暂按150元标准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为 2014 年5月 8日 9 时 30分(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 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备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邻水县鼎屏镇挞子坵锦云大厦五楼
邮 编: 638500
联 系 人: 包先生
电 话: 0826-3210428 1398264266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