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北京 > 海淀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383次 日期:2016-06-20 17:59:2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项目编号:BDACGZX-2016-009

采购人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

采购用途:国有资产清查

采购内容概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现委托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完成区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等工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报价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

3、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4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系统(会计事务所)目录内;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质文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磋商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谈判文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一并归档备案。(三证合一的,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17日-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因近期会议较多,请前来报名供应商提前电话确认报名时间)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1318房间

磋商文件售价:免费(通过报名时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
磋商保证金:¥3000.00  磋商保证金缴纳于2016年6月24日下午4:00截止。

 

答疑时间:2016年6月24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C0308房间

送达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3号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老管委会小红楼2019室)

 

项目联系人:张杰、仲婉青

联系方式:010-67881492  010-67889863     010-67881492(传真)

电子邮箱:BDAZFCG@126.co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交通图

http://cgzx.bda.gov.cn/cms/gysxz/59154.ht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流程

http://cgzx.bda.gov.cn/cms/gysxz/102360.ht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17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