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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宜猇投评审通(2016)16号)

点击:487次 日期:2016-06-16 19:07:48.0

一、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宜猇发改审批[2015]8号文、宜猇发改审批[2016]19号文。现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宜昌市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9栋多层住宅(264套)、1栋商业门面(11间)、1间配电室,总建筑面积为36347.46平方米,具体如下:
1#楼:建筑面积3157.22平方米,桩基础、砖混6+坡屋面隔热层
2#楼:建筑面积4745.82平方米,桩基础、砖混6+坡屋面隔热层
3#楼:建筑面积4745.82平方米,桩基础、砖混6+坡屋面隔热层
4#楼:建筑面积3157.22平方米,桩基础、砖混6+坡屋面隔热层
5#楼:建筑面积3206.94平方米,桩基础、砖混6+坡屋面隔热层
6#楼:建筑面积4810.44平方米,桩基础、砖混6+坡屋面隔热层
7#楼:建筑面积4810.44平方米,桩基础、砖混6+坡屋面隔热层
8#楼:建筑面积3206.94平方米,桩基础、砖混6+坡屋面隔热层
9#楼:建筑面积3206.94平方米,桩基础、砖混6+坡屋面隔热层
10#楼:建筑面积1175.04平方米,桩基础、框架2层、平屋面
配电室:建筑面积124.64平方米,独立基础、框架1层、平屋面
2、项目实施地点:
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以东。
3、项目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实施意见》第六(四十五)条执行)(2016630日前过渡期内已换证企业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猇亭区民主路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换证企业提供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未印有二维码)副本原件。20167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1)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考证原件,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2201311日(以主体验收日期或竣工日期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主体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且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等补充原件);
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考证原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2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管理人员证书原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6月8日上午9时至2016618日上午9时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630日上午10 30分。请投标人将密封的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规定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七楼707室同时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6月8日上午9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招标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猇亭门户网
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胜利四路25-1-2905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人:张家齐
联系电话: 1397260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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