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百草坪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10KV、0.4KV电缆、箱变安装工程施工 |
点击:140次 日期:2014-04-11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百草坪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10KV、0.4KV电缆、箱变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以永发改农字[2010]2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金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百草坪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10KV、0.4KV电缆、箱变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县经开区内;
2.3 规 模:总投资约182万元。其中6台箱变,隔离开关2组,高压电缆800m,低压电缆2750m,低压计量6套等;
2.4 工期要求:35天(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 ;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实行工程质量保修;
2.7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百草坪安置房配电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文件明确规定的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10KV及以上送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包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经验;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9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工程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能力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履约能力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履约能力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意向投标人于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办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72442185@q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报名人。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 4月 30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金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674608171
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投标办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6704642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95号4楼(市八中对面)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303749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