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甘溪镇石岗完全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
点击:93次 日期:2014-04-11 00:00:00.0 |
1.招标条件
衡东县甘溪镇石岗完全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4】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东县甘溪镇石岗完全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2013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甘溪镇石岗完全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东县甘溪镇石岗完全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衡东县甘溪镇
2.3规模:建筑面积约981m2,三层,砖混结构。计划投资约100万元 。
2.4工期要求:建安工程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在2014年5月7日下午5:00之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以到账为准)。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衡东县建设银行
帐 号:43001590064052502349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4月11日~2014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下列资料(衡阳市辖区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衡东县衡岳北路181号)备案后,持备案凭证方可向代理人报名。若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应备二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2 合格的投标人在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500元/套,均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衡东县鲁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8日9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东县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管理站。电话:0734-5222469。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甘溪镇石岗完全小学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873415891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传真):0734-82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