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普通住宅项目(项目名称)春华路西侧XDG(XQ)-20 |
点击:78次 日期:2014-04-11 00:00:00.0 |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普通住宅项目(项目名称)春华路西侧XDG(XQ)-2009-2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桩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普通住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无锡经发置业有限公司普通住宅项目的通知、关于变更无锡经发置业有限公司普通住宅项目投资主体、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0】144号、锡新管经发【2013】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新恒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新恒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位于新区春江路以南、春华路以西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地下为人防地下室及机动车库。4幢22层建筑、3幢11层建筑、8幢3层建筑、一幢商业配套。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55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最高层为22层。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3.1.1资质条件:[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0至2012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企业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内合同价≥400万元的桩基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缺任意一项为此项不合格。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09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4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
3.1.5.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4月11日 9:00 时至2014年04月15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报名。 | |||||||||
4.2 请报名后务必于2014年04月16日17时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5月04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新恒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天山路5号B楼 | 地 址: | 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 | ||||||
邮 编: | 214028 | 邮 编: | 214111 | ||||||
联 系 人: | 季毅 | 联 系 人: | 李季环 | ||||||
电 话: | 051081810890 | 电 话: | 81892506、13812073553 | ||||||
传 真: | 传 真: | 81892580、81892555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