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烈士陵园项目施工 |
点击:62次 日期:2014-04-11 00:00:00.0 |
一、 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皖北烈士陵园项目施工
2、项目审批、核批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 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
4、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芦庙集北,南邻李营村居民点、东邻耕地、北邻路、西邻李元村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工期:
240 日历天
4、本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8000余万元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施工范围:
须包括:(1)悼念区:主体纪念碑、大型人物浮雕、纪念广场等;(2)主体纪念区:主体纪念馆、英烈仪容遗物瞻仰、英烈事迹展示等(拟分亳州革命斗争史展示区,六克亳州纪念区,彭雪枫在亳州纪念区,爱国主义教育区);(3)红色景观休闲区:景观雕塑群、绿化水系、纪念亭台、长廊等;(4)接待服务管理区:烈士亲属接待休息区、资料阅览区、管理服务区、停车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按规定时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须同时具备园林绿化一级,园林古建筑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土石方叁级(含叁级)和城市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4)注册资金8000万以上(含8000万)
2、(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
3. 近三年有类似风景区或烈士陵园施工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价或扫描件一份,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近5年内没有被省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业主驱逐的不良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_2014_年
04 月 09
日至_2014_年04
月_15日(北京时间),8时 30至 17 时 3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师庄前街3号,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资料:报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由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提交。业绩材料:近三年有类似风景区或烈士陵园施工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价或扫描件一份,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于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图纸及光盘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60 万元整 ,信用保证金: 640 万元整,合计: 800 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
联 系 人:李主任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民政路16号
联系电话:0558-5131323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贝贝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师庄前街3号
联
系 电 话:0558-5935888 1895689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