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迎春河工业园区段水体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79次 日期:2016-06-11 13:24:51.0 |
重庆垫江迎春河工业园区段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垫江迎春河工业园区段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垫江发改委函[2015]48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 重庆垫江迎春河工业园区段水体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垫江迎春河工业园区段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2.2 建设地点:垫江工业园区内
2.3 建设规模:修复迎春河垫江工业园区段水体生态修复面积约57000平方米,(包括河岸景观、公厕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安费用约1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的施工图及图说、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8 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