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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点击:54次 日期:2014-04-15 09:00:00.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一、丰县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业经上级批准并开始启动实施,建设资金为国家、省、丰县财政投资,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下的合格支付。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江苏平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丰县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的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大沙河镇、赵庄镇、首羡镇
(2)招标内容:本工程共分七个标段:包括桥、涵、闸、站、渠、井、线路、路等。
JSFX-GBZ-2014-001~003标段在大沙河镇境内;
 JSFX-GBZ-2014-004~005标段在赵庄镇境内;
 JSFX-GBZ-2014-006~007标段在首羡镇境内;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对上述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能中一个标段。2014年度内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在徐州市范围内(含县区)最多只能承担2个标段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资产被冻结或破产状态;
(2)企业无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现象;
(3)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水利水电三级或以上、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过去三年每年完成施工总额最低为1200万元;
(7)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2011年1月1日以后至少有两年(不同年度、非同一工程)从事过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桥、涵、闸、站、渠、农村道路等的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8)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前提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120万元;
(9)必须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0)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无失实和弄虚作假现象;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2)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四、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 4月9日至2014年4月15日。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商务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购买。)
五、资格预审: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服务大厅报名处参加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2套(1正1副,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过去三年每年完成施工总额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8)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在2011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项目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9)银行存款或信贷额度证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10)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的声明及依法投标的承诺书;
(12)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3)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以上(2)~(12)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截止2014年4月22日17:00时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10万元,于2014年4月22日17:00时前缴纳。否则视为弃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30日。
购买地址: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商务中心(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单一因素评分评标法,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将邀请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九、资格预审通知时间:2014年4月23、24日到徐州市云龙区解放里4号综合楼A座一单元401室领取。
(注):本次资格预审后约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携二代身份证参加约谈,未能按时到指定地点约谈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约谈时间为:2014年4月23、2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江苏平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徐州市铜山路50号圆梦花园B3-01)。
十、标段抽签会议:投标单位经办人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09:00在 丰县农业资源开发局三楼会议室 参加抽签会,投标人根据所抽出的标段号到徐州市云龙区解放里4号综合楼A座一单元401室领取该标段的图纸。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里4号综合楼A座一单元401室
联系人:夏淑红 电话:0516-83900211   传真:0516-83900211
江苏平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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