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白泉镇皋泄社区塘高岭大坑山垦造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39次 日期:2016-06-03 13:14:08.0 |
工程名称: | 定海区白泉镇皋泄社区塘高岭大坑山垦造耕地项目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 6月 3 日---2016年 6月7 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报名时间: | 2016年 6月 3 日---2016年 6月 7日 |
建设单位: |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 | 报名地点: | 临城建设大厦B座11楼1109室 |
工程造价: | 51.8158万元 | 招标代理公司: | 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工期要求: | 90日历天 | 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 乐冠贝 2265251 |
建筑面积: | /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程地址: | 白泉镇皋泄社区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程概况: | 定海区白泉镇皋泄社区塘高岭大坑山垦造耕地项目 | 投标保证金: | 1万元 |
申请条件: | 1、企业资质要求:注册在舟山市定海区行政区域内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已完成的施工业绩(业绩是指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对未利用或者未合理利用的土地进行整理、垦造和开发,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垦造为农用地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活动)。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聘用证书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 |||
4、报名时应携带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共二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 |||
5、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格 条 件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真实有效。 | |
2 | 企业资质 |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真实有效。 |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真实有效;企业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项目班子全体人员均有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 |
4 | 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 | 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执行 | |
5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 |
6 | 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 |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行业主管部门(由国土、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相关证明 | |
7 | 诚信承诺 |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本公司介绍信(介绍信中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2)投标单位承诺:我公司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投标报名有关资料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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