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境内省道岢大线和太克线部分路段水毁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88次 日期:2014-04-04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吕梁境内省道岢大线和太克线部分路段水毁恢复工程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3]585号文件批准建设,以晋公养发[2013]64号、65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省筹措,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省道岢大线K39+500-K191+300段水毁恢复工程,起点位于兴县吕家沟,终点位于临县壕则焉,水毁路段长
省道太克线K141+137-K235+100段水毁恢复工程,起点位于方山县焦家峪,终点位于临县克虎村,水毁路段长
本次招标项目分别划分为二个标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见下表:
路线名称 |
标段 |
桩号 |
等级 |
工程内容 |
省道岢大线 |
一 |
K39+500-K122+000 |
二级 |
恢复路基、路面,完善挡土墙、急流槽、护面墙等设施,对排水不畅的路段增设涵洞。 |
二 |
K122+000-K191+300 | |||
省道太克线 |
一 |
K141+137-K211+000 |
三级 | |
二 |
K211+000-K235+100 |
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从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五年内完成过的路面改造工程,累计里程不少于10Km,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山西省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交口镇沥青库院内
联 系 人:
电 话:0358-8224941
传 真:0358-822522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0351-3371370-612
传 真:0351-33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