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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四水治理小溪河高坪段治理工程

点击:65次 日期:2014-04-04 00:00:00.0
    本招标项目为浏阳市四水治理小溪河高坪段治理工程,已由浏发改投〔2014〕24号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高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浏阳市四水治理小溪河高坪段治理工程

1.2建设地点:小溪河集镇段(K16+300~K17+615)

1.3工程概况:本次河段治理的范围起点为高坪田心,经鲤鱼墩电站至碉陡河坝。主要内容有:对两岸坍塌段采取护岸措施,河道清淤疏浚,穿堤涵管等。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1.6计划总投资:约250万元

1.7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依据湖南省水利厅2014年1月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备案工作的通知》,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2.4本省企业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外省企业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或通过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件第四条有关建造师规定,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职工(以社保证明为依据);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职工(以社保证明为依据)。

2.6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取消其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

2.7已中标项目或在建项目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投标单位必须办理法定变更手续,并在原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变更手续报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业务科(401室)备案,并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变更手续相关资料复印件。否则,视为原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取消其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对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合法性不作任何认定,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变更手续作为评标或投诉处理依据。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任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登录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下载招标文件(含合理定价清单)等,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名为“浏阳市四水治理小溪河高坪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800元招标文件费,无论中标与否,其费用不予退还。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4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浏阳市商会大厦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和《浏阳日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高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150749755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龚家桥联民路20号201室

联 系 人:胡  敏 

电话/传真:0731-83630118   1587428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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