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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韶灌宁乡段十支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点击:69次 日期:2014-04-04 00:00:00.0
招标编号:0623-1485N2110042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县韶灌宁乡段十支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水务局以长水发[2013]1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韶山灌区宁乡县花明楼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县韶灌宁乡段十支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宁乡县花明楼镇

2.3建设规模:土石方19637立方米、砼及钢筋砼3552立方米,本次招标金额为279万元。

2.4招标范围:含十支渠渠道防渗衬砌、险工险段加固及附属建筑物加固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具有2个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2014年1月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备案工作的通知》,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

(4)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5)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6)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或标段)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或标段),否则其投标无效。

(7)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21号文)的要求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4 年 4月 3日起登录http://nxzy.hnipp.com(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

5、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4 月 9 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5.2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4 月 23 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bidding.hunan.gov.cn)、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址:http://nxzy.hnipp.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山灌区宁乡县花明楼管理所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9749558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邮政编码:410003

联 系 人:王碧醇

电    话:13170412578

传    真:0731-8451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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