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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财富大厦项目新水财富大厦智能化工程

点击:46次 日期:2016-05-28 22:50:07.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新水财富大厦智能化工程已经江苏省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徐高经发核【2012】5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纬路东、长安路西  
    3.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地上部分16000平方米(此次招标范围为地上部分)。投资估算价约为370万元  
    3.3招标范围:新水财富大厦内的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维保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10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4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1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5年内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5.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5.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5.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6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7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9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10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5.11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当天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柒万 元;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527日至 201661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6117:00前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66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报送招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6209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0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10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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