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津市清涧湾排水沟工程项目已由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字[2014]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津市清涧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津市清涧湾入口处。
建设规模及内容:将原有浆砌片石排水沟进行全面修复;检查井1座;108国道东侧铁路桥两侧,在道路外侧分别新建混凝土排水沟130米、拦水墙60米及修复损毁路面190平方米等。
项目总投资:283.2万元,本次招标额:182.68万元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携带资料
4.1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9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4.2 报名地点: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旗东街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 0359-2222970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津分部(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薛先生 18635987612
4.3携带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只可以委托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被委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税务登记证副本;(8)、银行开户许可证;(9)、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10)、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要求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等所有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4报名结束后,投标人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办理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于开标前递交。
4.5报名时领取《投标人廉洁和规范行为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开标前递交。
4.6领取招标文件时,由本工程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叁万陆仟伍佰元整,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编码(14088201140323-0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运城建设工程信息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河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津市清涧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柴先生 1383496768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曹女士 0359-2052778 15534894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