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新市民卡系统”项目监理及检测项目(YZZCJ-201605)的质疑答复 |
点击:107次 日期:2016-05-26 08:58:23.0 |
各相关供应商:
关于扬州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新市民卡系统”项目监理及
检测项目的质疑已收悉,经与采购人沟通,现答复如下:
1、原采购文件P.3 谈判公告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中:“2、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认可范围须包含有信息网络系统或是计算机网络检测等项目)。”
现修改为:“2、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认可范围须包含软件产品检测(各检测分项含指标体系、度量方法、测评方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
2、原采购文件P.16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中“(10)★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认可范围须包含有信息网络系统或是计算机网络检测等项目)(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现修改为:“(10)★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认可范围须包含软件产品检测(各检测分项含指标体系、度量方法、测评方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3、原采购文件中:
“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5月27日 上午 9:0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 上午 9:30
开始谈判时间:2016年5月27日 上午 9:30”
现修改为:
“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6月1日 上午 9:0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 上午 9:30
开始谈判时间:2016年6月1日 上午 9:30”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