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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沛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栖山镇分散畜禽养殖场粪便集中处理工程沛县栖山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散畜禽养殖场粪便集中处理建设项目

点击:48次 日期:2016-05-26 08:55:23.0

 

沛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栖山镇分散畜禽养殖场粪便集中处理建设项目
 
1沛县栖山镇人民政府建设的沛县栖山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散畜禽养殖场粪便集中处理建设项目已由沛县人民政府报备,省财政厅、环保厅同意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招标人名称:沛县栖山镇人民政府。
3.2工程名称:沛县栖山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散畜禽养殖场粪便集中处理建设项目。
3.3工程地点:沛县栖山镇。
3.4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沛县栖山镇境内,采用微生物菌发酵技术把沛县境内分散畜禽养殖场粪便集中处理,生成有机肥;年处理畜禽粪便5万吨。
3.5工期:180日历天。
3.6招标内容为:主要包括1畜禽粪便处理土建设施2畜禽粪便处理设备除臭等空气和废水处理净化设备的安装、调试3畜禽粪便处理生成有机肥的生产技术转让,培训,投产移交。
3.7质量:工程实体质量合格,工艺技术成熟,处理能力、产品质量合格。
3.8本工程作为一个环保、生产项目,整个项目的畜禽粪便处理的土建设施,设备及安装、调试,除臭等空气净化处理,畜禽粪便处理生产技术的转让、培训,投产移交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
3.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房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机电安装三级(含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畜禽粪便处理设备制造或生产、安装调试能力,投标人不具有该设备的制造或生产、安装调试能力必须获得具有该处理设备制造或生产、安装调试能力的法人单位的充分授权
4.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4.3.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4.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4.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11月至2016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4.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转账、网银和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526日至2016531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526日至2016531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6310: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于201666日14时前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它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要求履约保证金为汇票方式,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栖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后伟
联系电话:13852130450
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徐静田
联系电话:0516--896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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