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中学综合楼及教师周转房工程和涛圩镇上游完全小学学生宿舍、澡堂及食堂工程 |
点击:66次 日期:2014-04-02 00:00:00.0 |
(招标编号:YZXXZB –140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中学综合楼及教师周转房工程和涛圩镇上游完全小学学生宿舍、澡堂及食堂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2]124号、[2013]92号、 [2014]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中学综合楼及教师周转房工程和涛圩镇上游完全小学学生 宿舍、澡堂及食堂工程。
2.2 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中学和涛圩镇上游完全小学校内。
2.3 标段划分: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大圩中学综合楼及教师周转房工程;二标段为涛圩镇上游完全小学学生宿舍、澡堂及食堂工程。
2.4 规 模:一标段:工程造价共3805394.11元;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1788.24平方米,共四层,框架结构;周转房建筑面积1574.18平方米,共五层,框架结构。 二标段:工程造价共2890051.40元;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382.81平方米,共四层,混合结构;食堂建筑面积1043.92平方米,共两层,框架结构;澡堂建筑面积96.22平方米,共一层,混合结构。
2.5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6 工期要求:一标段工期为260天(日历日);二标段工期为180天(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0 投标人投标时不对应标段,即必须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能参与第二标段的抽取。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不开标;投标人共三家时,只开第一标段;投标人有三家以上时,两个标段同时开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永州潇湘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邮箱(1090868982@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4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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