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二期设计方案招标 |
点击:52次 日期:2014-04-02 00:00:00.0 |
招标编号:HNFDZB-No2014007
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湘西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二期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二期设计方案;
(2)项目地点:吉凤路以西、丰达路以南、长潭路以北、开发路以东围合区域,总占地面积30公顷;
(3)项目规模:本次设计任务由1、公共文化设施:博物馆、非遗馆: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数码影视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2、市政道路桥梁:滨溪路、公园路、吉祥路、文化景观桥梁。3、文化广场(东区):18075平方米等三部分构成,不含商业项目、沿河风光带景观设计。
(4)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任务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必须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领衔并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4)近年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设计方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阶段:二期设计方案阶段。
4、报名
(1)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4 年 4 月 2 日至 2014 年 4 月 9 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15:00至17:30(北京时间,同下),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设计单位简介;③单位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 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获取相关资料。
5、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采取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最终选取6家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方案设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 年 4 月 16 日9 时 30分;地点:湘西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2)本项目评标本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4 日 9 时30分,地点为湘西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主设计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澄清答疑采用公开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西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 1536743086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吉首市武陵东路26号
联 系 人: 段 先 生
电 话: 0743---8239440
电子邮件: 6726640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