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永丰乡山口洞村至排上组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
点击:79次 日期:2014-04-01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汝城县永丰乡山口洞村至排上组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汝发招核[2014]3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拔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汝城县永丰乡山口洞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郴州创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汝城县永丰乡山口洞村至排上组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起于山口洞村,讫于排上组
2.3 规模(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 公路全长2.23公里,路基宽6.0M,路面宽4.5M,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 -Ⅱ级;最小平曲线半径15M,最大纵坡9%,最小坡长60M;路面结构:采用级配碎石基层厚15CM,宽4.8米;面层采用C30水泥混凝土路面厚20CM,宽4.5米。项目总投资约133.62万元。
2.4 工期要求: 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达到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 对汝城县永丰乡山口洞村至排上组农村公路进行改建,(详见施工图及汝城县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本清单不包括绿化和浆砌片石挡土墙(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
4.1、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节假日休息。
4.2、现场报名单位必须持:有效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及其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均为原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二份)到郴州创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报名。(郴州市燕泉广场12栋302室)。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到郴州创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400元每份,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 4 月 1 日8:00-2014年 4 月 8 日17:0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4.5、开标时间:2014年 4 月 21 日 15 时 0 分(北京时间)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4月 21 日 15 时 0 分,地点为 汝城县政务中心四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18397285110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汝城县永丰乡山口洞村委会
地 址: 永丰乡山口洞村
联 系 人: 何国强
电 话: 13975507137
招标代理机构: 郴州创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燕泉广场12栋302室
联 系 人: 胡馨元 谭治勇
电 话: 18173525180 13507359220
传 真: 0735-7669099
邮 箱: 24397608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