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蔡锷路提质改造BT法人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3次 日期:2014-04-01 00:00:0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邵阳市蔡锷路提质改造BT法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邵阳市发改委以市发改投[2013]326 号批准立项。项目采用BT(建设—移交)投资建设方式进行建设,由中标的项目法人利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组织项目施工。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综合说明
1、招标单位: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单位:邵阳市两路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均由投标人自筹解决
3、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蔡锷路南起西湖桥北端,北至新邵县分界线,道路全长约5910米,规划路幅宽65米;项目投资规模约3亿元。工程包括道路路面改造、景观改造、地下人行通道、人行道工程、亮化工程、排水设施完善、枫江桥改造、交通设施和管线综合等内容。工程范围以施工图为准。工程由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
4、工期: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6个月完成所有工程。
5、质量、保修要求:质量确保合格工程,力争优质工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6、回购方案:原则上现金回购,回购期为三年三期(不含建设期),回购比例为4:3:3。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道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内均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质证书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如中标人须专业分包的,则应经邵阳市两路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后,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招标。在本项目BT 招标后,中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再次分包,专业分包项目禁止转包。
2、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2011年度或2012年度企业开设基本帐户的银行信用等级评定达到“A+”级及以上,近三年没有重大诉讼及违法记录。
3、为证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资人应在2014年4月15日16:00时前,从银行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帐户一次性缴纳信誉保证金计人民币2000万元,以招标人指定帐户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单位:邵阳市两路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邵阳西城支行,账号:7864 7022 0105 0001 7816)。未中标的投资人信誉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投资人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不计利息;未按要求提交信誉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 4 月 1日至2014年 4 月 8 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资料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邵水东路保宁巷36# ,联系电话:18673975135)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①单位介绍信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⑥2011年或2012年银行信用等级评定证明及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⑦类似工程项目经验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资料还应提交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五、本公告未尽事项,按《邵阳市蔡锷路提质改造BT法人项目招标文件》及邵阳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单位:邵阳市两路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73985846
监管部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