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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经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65次 日期:2016-05-19 10:56:18.0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盐仓

招标代理:舟山市万事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工程名称:盐经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工程概况:路线全长约441米;控制价1025.1181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道路、排水、桥梁、盖板涵、交通标志、照明、绿化、消防给水、其他综合管线等施工。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20万元整。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在2015-2016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A组内的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4、外地企业必须出示进舟登记表,且年审合格。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6、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7、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

8、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9、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 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该证明需提供原件核实。2、正在受公示的不良行为未被界定为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被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如记录中明确公示期间禁止承接业务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外地从事建筑活动时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违法违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形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原则上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 ③上述情形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可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④不良行为公示未明确公示期限的,自发文之日起界定为一年。

二、其他:

1)、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者请于2016年  5月19日至5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舟山市万事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城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7楼1709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光盘费200元),售后不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hggzy.cn/)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郑波   联系电话:0580-2620676  传真:0580-26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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