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东路(白桦路至南新路)道路及系统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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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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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站:克拉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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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61999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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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戴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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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2016/5/18
至
2016-05-22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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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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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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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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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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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万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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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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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或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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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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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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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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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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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质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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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资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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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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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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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桥梁、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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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说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桥梁、燃气)专业乙级及乙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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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或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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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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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东路(白桦路至南新路)道路及系统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滨湖东路(白桦路至南新路)道路及系统配套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道路为城市次干道,起点位于白桦路,终点接南新路,全长1159.337m,道路红线宽28m,设计年限15年,拟建设白桦路至南新路道路及道路系统配套所包含的给排水、消防、道路照明、通讯、供热系统、燃气系统等工程。 2、招标范围:滨湖东路(白桦路至南新路)道路及系统配套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计划2016年7月30日开工建设,2017年6月2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206天(其中不含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冬休期天数)。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文件。 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三、申请人报名 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贰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2016年 5 月 18 日至 2016年 5 月 22 日下午19:00时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 时至13:00 时,下午16:00 时至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时不候。 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新疆建设网》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克拉玛依市城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宏伟 联系电话:0990-6969523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戴维东 联系电话:13619996005 地 址: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12号(光明小区23栋1单元3楼) 邮 编:8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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