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河镇大观园东侧银杏林 |
点击:124次 日期:2014-03-28 00:00:00.0 |
江苏省丰县大沙河镇银杏林施工招标公告
一、概况
1. 工程名称及位置:大沙河镇大观园东侧银杏林,施工地点原林杨树林,面积约160亩。
2、工程内容:(1)银杏栽植暂定8000棵(含乙方栽植收益的50%)。(2) 苗木管养(含除草、施肥、浇水、排水、固定、病虫害防治、补植、看护等),管养期10年(管养费用由乙方承担)。(3)、 场地平整由甲方负责。
二、资金来源:自筹(苗木栽植合格后,甲方支付应承担苗木价款的60%,余款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付清。)
三、技术要求:
(1)、米径7-8厘米,高度5-7米实生苗,株行距3*5米,约需苗木7200棵,带土球50厘米,枝干挺直、健壮无病虫害,无劈裂枝,无断头现象,无假土球。
(2)、风景林建设范围内土地平整、美观,不积水,栽植坑不小于方80厘米,定植后浇水,固定,株行距标准,整齐,养护期10年,包栽包活。
(3)、10年内补栽树苗米径不小于同期树苗。
10年后林相完整,断头树不超过5%。
10年后银杏树米径平均不低于20公分。
10年管护期满,乙方将银杏树每行间隔一棵移除一棵,收益归乙方所有,剩余银杏树不符合要求的,从乙方移除的银杏树中扣除。(6年后如需剔除需书面告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0年管养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10年内银杏林管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10年管养期满后乙方移除栽植总数的50%,收益归乙方所有。
(5)、施工期间及管养期内,有关现场人员及树木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大沙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