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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湾水厂输水管网工程(二期)II标段

点击:77次 日期:2014-04-08 09:00:00.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市区供水工程建设处建设的刘湾水厂输水管网工程(二期)II标段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规模:本期工程总投资为7062.5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招标内容:
   ①沿三环北路(刘湾水厂-煤港路)向西铺设DN1600输水管,总长度1.95km;②沿三环北路(煤港路-三环西路)向西铺设DN1200输水管,总长度10.20km。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 5月。
4.本工程施工招标为 一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3)投标申请人自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
以上,且管道口径为DN1000及以上的球墨铸铁给水管网工程。(以合同信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申请人必须具备城市给水管网迁移及用户停水接管经验,由市级供水企业出具具备城市给水管
网接管经验的证明,且注明市级供水企业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徐州市区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建造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5)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人员信用信息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携带银行电汇回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2日。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到 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于2014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处(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到徐州市区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及建造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3)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7)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9)未在徐州市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以合同信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及具备城市给水管网迁移及用户停水接管经验,由市级供水企业出具具备城市给水管网接管经验的证明(附市级供水企业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2)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0、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2、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2)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水务局
联系人:杨超       电话:0516-80802210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苏瑶       电话:0516-80802225    传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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