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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2013年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

点击:106次 日期:2014-04-08 09:30:00.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睢宁县2013年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处建设的睢宁县2013年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中央投资,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睢宁县魏集、古邳等镇。

(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为60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纸所含全部内容

   新建电灌站3座,防渗渠12.1公里,其中维修渠道1.1公里,过路涵106座,渡槽17座, 分水闸17座,斗门160座,桥梁20座及其它配套建筑等。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 5月。

4.本工程施工招标为 一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睢宁县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建造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4)投标申请人自2011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农田水利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人员信用信息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携带银行电汇回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3月31日。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3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到 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2014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处(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到睢宁县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及建造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3)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7)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9)未在徐州市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信息为准);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2)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0、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2、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2)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招标人地址:睢宁县红旗桥南外环向东

联系人:周立云       电话:0516-80375728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苏  瑶       电话:0516-80802225    传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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