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忻府分局的委托,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C-XZSZB-2016-021
2.2项目名称:忻州市忻府区曹张乡小智村等五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2.3项目地点:忻府区曹张乡小智村等五村
2.4项目内容:总规模2611.2h㎡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两年
2.7标段划分:共9个标段
第一标段:高村上标农田整理
第二标段:高村下标农田整理
第三标段:代郡村左标农田整理
第四标段:代郡村右标农田整理
第五标段:小智村农田整理
第六标段:谷村农田整理
第七标段:令狐村农田整理
第八标段:输电线路工程
第九标段:水井及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第一至七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总承包、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第八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第九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3.6 拟派项目经理为对应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
3.7 投标人近3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09日至2016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30至5:30 (北京时间,下同),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肆套装订成册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四份(被授权人为项目经理);2、法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司、法人、报名人、技术负责人);10、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仅作报名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全部条件,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原件及复印件存在资料不全、字迹不清晰的情况不予接收报名资料;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者,请于2016年05月16日至2016年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000元,售后一概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忻府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忻州市慕山南路东6号
联 系 人:徐改平
联系电话及传真:0350-3336605或13152902398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