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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妇女儿童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点击:38次 日期:2016-05-09 16:00:31.0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城固县妇女儿童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已由城固县发改局以【2015】2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固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为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城固县北环路以北、东郊明德小学以东,总建筑面积约22130㎡、地下1层、地上8层、框架结构、有梁式筏板基础。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1、经城固县发改局对该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批复意见和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施工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企业资质要求:
   1、本次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总监须具备陕西省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级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申请人资格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的方式。
五、须知
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2.施工企业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监理企业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等相关证件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1659日到2016513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崔峰,联系电话:13891603812。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城固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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